最近更新时间:2024-01-23 14:55:25
复制功能支持在同地域(Region)或不同地域的存储空间之间自动、异步(近实时)复制文件(Object),将源存储空间(Bucket)中Object的改动(新建、更新、删除等操作)从源存储空间复制到目标存储空间。目标端对象是源存储空间的精确副本,它们具有相同的对象名、元数据以及内容,例如创建时间、拥有者、用户定义的元数据、Object ACL、对象内容等。支持复制未加密的对象和使用服务器端加密的对象。复制规则可选同区域复制或跨区域复制,可选是否复制历史数据。
目前支持中国各地域(包括香港)之间进行复制。
复制规则配置成功后,预计6分钟开始生效。
复制功能采用异步(近实时)复制,复制功能开启后,数据复制到目标存储空间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几分钟到几小时不等,会受到当前待复制文件数量、网络、文件大小等因素影响。
复制功能支持选择是否复制历史数据。
您可以通过配置同步规则,将源存储空间的数据实时复制到目标存储空间。目前支持以下特性:
实时同步数据:数据实时复制,对于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能够实时同步到目标地域存储空间。对于2MB文件,能够做到分钟级别信息复制,保证两边数据的最终一致。
互通同步:您可以配置存储空间A到存储空间B的复制,然后配置存储空间B到存储空间A的复制,实现双向的互通复制。
加密复制:支持复制未加密的对象和使用服务器端加密的对象。
相关费用说明
目前同区域复制功能不收取流量费用。跨区域复制流量仅支持按量付费,不提供资源包。
进行跨区域复制时,KS3会根据复制文件产生的流量收取跨区域复制流量费用。
每复制1个Object,KS3会计算请求次数并收取请求费用,若源文件是低频存储类型文件还会正常收取低频数据取回费用。
关于计量计费方式的更多详情,请参见计费方式和计量项说明。
安全合规:虽然KS3默认对每个存储的对象在物理盘上有多份副本,但安全合规要求所规定的数据需要具有一定距离的远程容灾能力。通过跨区域复制,KS3可以在远距离的数据中心之间复制数据以满足安全性要求。
减少延迟:为了最大限度缩短访问对象时的延迟,可以选择在地理位置与用户较近的两个数据中心之间复制对象副本。
数据备份与容灾:如果您对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有极高的要求,以备发生如地震、海啸等灾难导致一个KS3数据中心损毁时,还能及时启用另一个数据中心的备份数据以快速恢复业务。
数据复制:由于业务原因,需要将数据从一个数据中心迁移到另一个数据中心,或者使用不同数据中心的不同副本。
只有标准和低频存储类型的文件支持跨区域/同区域复制,归档存储类型的文件不支持。
对于处于同步状态的两个存储空间,源存储空间复制过去的Object可能存在覆盖目标存储空间中同名Object的风险。
一个存储空间不能同时作为多个复制关系的源空间或目的空间,如空间A不能同时复制到空间B和空间C,同时空间A也不能同时作为空间B和空间C的目的端。
每个源存储空间只能设置一条跨区域复制规则,但是一个源空间可以同时作为另一个复制规则的目的空间。
跨区域复制的数据只会被复制一次,若设置了桶A->B->C的复制规则,B中通过CRR复制得到的文件将不会再复制给C,同理对于双向复制不会出现数据循环复制的情况。
如果用户在目标文件被复制完成之前进行了主动修改,则复制状态无法被保证。
跨区域复制规则最多添加10条前缀匹配规则,且前缀之间不能重叠。
要删除处于复制关系中的存储空间,必须先关闭该复制关系才能将该存储空间删除。
1. 进入KS3管理控制台界面。
2. 点击左侧存储空间,单击需要设置的存储空间名称,进入存储空间详情页面。
3. 单击空间设置。
4. 单击空间设置的复制页签,并单击【开启同步】按钮。
5. 在弹出的侧边栏中配置复制规则,主要包括以下配置项:
复制方式:选择跨区域复制或同区域复制。
目标地域:选择目标空间所属的地域。
目标Bucket:选择目标空间名称。
数据同步对象:选择全部文件同步或指定文件名前缀同步。
是否复制历史数据:选择是或否
数据同步策略:选择增/删同步或增/删/改同步。
8. 设置完毕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
配置完成后在空间设置→复制页签下会显示配置信息及复制情况概览,复制情况概览包括最近复制时间点、最近复制文件信息、待复制文件总数、待复制文件总大小等字段。
您可以通过单击空间设置>复制>关闭同步来停止复制功能。
关闭同步后,已复制的数据将被保留在目标存储空间中,未复制的数据将不再复制到目标端。请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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