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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云短信服务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0-06-15 17:55:12

您应当阅读并遵守《金山云短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 无论是否实际阅读本协议,您实际使用金山云平台服务,均表示您与金山云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金山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一、定义

1.1 短信服务:提供短信发送相关能力以及与短信发送功能相关的配套服务,支持客户向指定对象发送注册验证、系统通知等,具体以短信服务所支持的范围为准。

1.2 API接口:采用金山云统一开放的API接口,进行短信投递、短信状态报告回送的接口。

二、服务内容

2.1 本短信服务为金山云与第三方运营商合作,基于运营商的短信服务能力和相关系统平台,为客户提供的有偿短信通道服务。

2.2客户需要按照金山云官网的报价、计费方式、结算方式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如有)等规定向金山云支付服务费用。如客户以实时付费或者预付费方式购买短信服务的,客户需保证其账户有充足的余额进行订单结算。

2.3客户使用金山云的短信服务为其用户发送短信,客户自行负责使用本服务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接入等。

2.4客户在使用短信服务前,需按要求提供企业资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供金山云及第三方运营商进行审核,若客户拒绝提供资料或材料不全、材料不真实的,金山云有权拒绝受理。

三、客户权利义务

3.1客户使用本服务向用户发送短信时,客户承诺已取得接收短信用户的许可、授权或同意等。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客户应自行解决,金山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金山云或其他客户造成任何损失的,客户应赔偿金山云全部损失。

3.2客户不得超出短信服务所支持的范围使用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第三方转租转售金山云短信服务或功能。

3.3客户在发送短信时应当注明客户的企业标识,并保证企业标识的真实有效性,不得冒用其他企业或主体的标识,不得采用可能引起用户误解的标识。

3.4客户不得在限定时间段内[PM22:00-AM8:00]向用户发送营销类信息。一经发现,金山云有权马上中止向客户提供短信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客户承担。

3.5客户对自身系统及网络的安全性、适用性、适销性负责,金山云对客户所经营、使用的系统或网络不向客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3.6客户在发送短信,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或退订方式并随短信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设置障碍。客户在向用户提供短信服务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用户同意后又明确拒绝接收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向其发送。

3.7客户在发送短信时,不得批量、循环给用户发送各种垃圾短信,否则金山云有权立即关闭客户的短信通道,如因此引起第三方投诉,客户对于发送短信的行为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导致金山云损失的,客户应予以赔偿。

3.8客户在使用短信服务期间,须审核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确保其发送的信息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并严格遵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九不准信息标准”和公安部(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等,不得利用金山云短信服务提供政治类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涉黄信息、垃圾信息等,包括影响社会安定的信息:如传播信息哄抬物价、鼓动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等以及有关六合彩、短信欺诈、虚假中奖等信息。金山云有权对客户所发信息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

3.9客户在使用金山云短信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承诺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否则金山云有权停止向客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g)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h) 未经他人同意传递商业等信息; i) 从事欺诈或诈骗行为的; j)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k) 金山云认为属于不正当的活动。

3.10除符合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定之外,客户利用本服务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用户数据,不得违反法律或超出约定范围使用用户数据。

3.11金山云收到用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时,客户应快速响应、积极配合金山云,处理关于客户发送信息所造成的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给予正式回复。若金山云或运营商接到大量客户投诉,金山云或运营商有权视情况关闭客户服务端口、停止服务,客户对此不持异议,因此给金山云或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客户需承担赔偿责任。

3.12因客户与用户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客户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金山云无关。因此给金山云或其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金山云有权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违约金、主管部门的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四、金山云权利义务

4.1金山云短信服务的通信能力、系统、网络和资源存在不确定性,金山云将尽合理努力维护短信服务能力的连续及安全稳定,但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4.2金山云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随时变更收费标准,并提前30天公示在官网上,自公示之日起30日后生效,如客户不同意变更后的费用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继续使用将视为同意并接受变更后费用标准

4.3金山云如遇网络或系统维护或升级,需要暂停服务或要求客户做出配合的,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客户。

4.4金山云有权对金山云官网或短信服务页面等进行修改、升级等各项操作,并有权制定并修改服务内容及服务规范,规范一经发布在金山云官网上即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客户应当予以遵守,否则客户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4.5金山云有权在必要时变更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功能,如功能变更可能引起日常服务的中断或终止,金山云将及时完成基本功能的修复,因此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视为金山云违约。

4.6客户使用短信服务不得影响金山云的系统或产品,如有影响,金山云有权停止服务,且客户同意服从金山云为保证短信服务正常稳定而对客户的短信服务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4.7金山云将对申请的短信签名和短信模板进行审核,也有权对客户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和监测。金山云有权单方判断和决定客户发送短信是否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客户发送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金山云有权立即停止传输,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客户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直至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亦有权保存相关记录,视具体情况,向有关机关报告。

4.8金山云无法对客户使用金山云的信息递送、分发服务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客户信息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也不对客户信息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4.9金山云若发现违反规则的短信内容,会对相关账号冻结,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账号冻结后,该账户无法继续使用短信服务且后续也不会开通短信服务权限。

4.10金山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服务系统中记录信息发送和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等信息,并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运营商、主管机关等进行查验。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5.2金山云与客户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5.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以可证明的方式表明上述人员确实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

5.4如确有必要,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资料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按其指示予以销毁。

5.5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b)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c)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d) 在不违反本协议项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e)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f)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六、知识产权

6.1金山云官网及短信服务中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金山云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非经金山云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网站程序或内容。

6.2未经金山云同意,客户不得擅自使用金山云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名称以及金山云相关商标及其标识。

6.3客户不得将金山云基于本项目合作提供的技术接口等进行反向工程、反汇编、重构、反编译、翻译、修改、复制,或者在未经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

七、免责条款

7.1客户充分理解,使用金山云的短信服务涉及到因特网、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客户同意,对因停电、计费系统故障、传输线路故障、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故障、检修升级、计算机错误或病毒、黑客攻击、信息损坏、数据丢失或其它在金山云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所造成的中断、延迟或停顿等服务问题,金山云不承担责任。为防止发生意外,请客户不要仅依靠网络作为重要情况下使用的唯一通信工具,对于客户利用金山云服务开展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同意金山云不向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7.2金山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官网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或暂停,金山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应通知客户并积极提供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7.3如发生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服务中断及客户损失的,金山云不承担责任: 1)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 2) 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的; 3) 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4)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中止或终止服务的; 5) 其它非因金山云的过错而引起的。

7.4在任何情况下,金山云均不就因使用金山云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客户使用金山云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客户已事先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7.5 在任何情况下,金山云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八、协议的终止

8.1客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官网规则、规范等的,金山云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客户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直至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等,且金山云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8.2客户已购买的短信服务全部到期、账户余额不足等的,金山云将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需自行承担购买不成功或者结算失败导致服务不可用的风险。

8.3如本协议服务终止,金山云有权保留或删除客户账号中的任何信息和全部相关数据,包括服务终止前客户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8.4鉴于通信服务的特殊性和不可控性,金山云可能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如出现以上情形,除本协议所述不可抗拒因素外,金山云将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客户,金山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金山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相关规则。上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项下金山云对客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3本协议如有调整和更新会提前30天在金山云官网进行通知,如果客户不接受更新后的内容,可以在30天之内终止使用服务,否则视为客户同意协议的调整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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