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0-12-03 10:46:15
备案要求:
1、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2、个人网站,需在备注中简述网站内容。
3、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4、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5、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备案所需资料(个人)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域名证书电子版
3、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签字,不填日期)
注明:
1、不能备案含有企业、行业类信息的网站
2、不能备案论坛网站
3、不能备案经营类,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例如购物、团购类
4、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如个人空间、博客、工作室等
提示:
纯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