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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个人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0-12-03 10:44:39

备案要求:

1、辽宁地区个人用户,办公电话必须要填写。

2、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3、个人网站,需在备注中简述网站内容。

4、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5、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6、审核期间管局会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信息核实,请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接收电话,并如实回复管局工作人员的核实问题。(如个人身份信息核实,网站内容核实等)。

备案所需资料(个人)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域名证书电子版

3、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签字,不填日期)

注明:

1、不能备案含有企业、行业类信息的网站

2、不能备案论坛网站

3、不能备案经营类,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例如购物、团购类

4、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如个人空间、博客、工作室等 


提示

1、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http://beian.miit.gov.cn)

2、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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