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0-12-04 10:16:53
1、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备案。
2、主体负责人须填写法人。
3、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
4、负责人未满 18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
5、备案时需备注紧急联系方式及关系,且须其核实真实性。
6、网站成功办理备案之前不得开通访问。同主体下凡是可以打开的已备案网站,其网站内容须与主体性质相符,并且网站首页底部须正确悬挂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首页。
7、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8、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9、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备案所需资料(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域名证书电子版
5、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1、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
2、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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