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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企业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0-05-15 15:35:50

备案规则

  1. 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
  2.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如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则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3.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 境外注册域名无法备案
  5.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
  6. 若营业范围或网站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商城、网上销售/零售/贸易等,需要上传电子商务情况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不销售任何产品,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无第三方付款。如有涉及,一切责任自行承担。(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一起上传,如上传至其他项,可在备注中注明)
  7. 若营业范围或网站内容涉及关键字,需上传互联网金融前置审批情况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不涉及互联网金融。如有涉及,一切责任自行承担。(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一起上传,如上传至其他项,可在备注中注明)
  8. 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9. 要求备案主体下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10. 办公电话必须提供,需填写当地座机号码;若无座机号码,补充第三人手机号码。

备案所需资料(企业)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 域名证书电子版
  5.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提示:

  1. 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
  2. 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http://beian.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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