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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0-12-04 10:19:25

备案要求:

1、须在网站备注中写明网站开办后的主要内容。

2、须在备注处写上第二联系人方式及关系。

3、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

4、负责人未满18周岁备案需提供就业证明。

5、个人名下的已备案网站须能正常访问,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6、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7、备案填写的办公电话、手机必须为四川地区的号码。

8、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9、 前缀不同 超过 5 个(不含 5 个) 时,需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

10、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

11、已备案成功的域名网站请开启访问并与备案单位内容一致。

12、金融类主体备案特殊要求(暂定):
2020年6月28日起
对于完全命中“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16个金融类关键字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等,需用户提供金融类牌照或批文;
对于完全命中及未完全命中16个金融类关键字且无牌照或批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网站名称、域名、公司网站经营业务等情况说明,提供给金山云备案专员,备案专员会反馈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并由省通信管理局转发金融监管部门研判后,根据研判意见进行审核。

备案所需资料(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域名证书电子版

5、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提示:

1、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http://beian.miit.gov.cn)

2、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

网站建设方案书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1、网站内容及栏目介绍,需要配上设计图。

2、人员及资金安排:包括人员的资质、能力、背景。个人开办网站,需写明是全职或是兼职,个人时间如何支配,个人政策知识、技术能力水平等。

3、内容管理制度。

4、网络部署方案(使用什么技术;分别在哪里部署)

5、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6、应急处置方案。

注:网站建设方案书无具体模板,用户可根据自己的网站实际情况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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