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规则
-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个人备案主体下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 境外注册域名无法备案
-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姓名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 需在备注中简述网站内容
- 主体已有备案号新增网站时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内容需包含:
(一)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
(二)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三)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四)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网站建设方案提交方式:需签字、盖公章后(个人备案不需盖公章)扫描为PDF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sc_beian@kingsoft.com,邮件内容含备案订单号,域名,主办单位名称等方便识别邮件信息的内容,发邮件后请务必再提醒下备案专员。
备案所需资料
-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 域名证书电子版
-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签字,不填日期)
湖南通信管理局独立官方网站
工信部备案网站湖南省页面更新为:http://hn.beian.miit.gov.cn
短信核验链接失效可直接访问http://hn.beian.miit.gov.cn/state/outPortal/messageAuthentication.action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更新为:http://hunca.miit.gov.cn (管局官网不受理备案密码重置,找回备案密码、修改备案密码请通过工信部网站进行处理;
管局官网只受理空壳网站和网站不能访问的备案注销申请,有接入商的网站需通过接入商系统进行注销备案操作。)
注明:
- 不能备案含有企业、行业类信息的网站
- 不能备案论坛网站
- 不能备案经营类,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例如购物、团购类
- 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如个人空间、博客、工作室等
提示:
- 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
- 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