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0-03-14 09:14:36
1.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
2.备案中主体底下域名超过五个(包含五个)请务必将主体下所有的域名证书邮寄至陕西管局。
3.修改任何备案信息,都需要重新邮寄核验单。
4.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
5.个体工商户字号是*号或是空白的,以企业进行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人姓名,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是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以及证件号码。
6.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陕西。
7.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8.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9.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域名证书电子版
5.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1.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https://docs.ksyun.com/documents/5344)
2.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http://beian.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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