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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企业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0-12-03 10:45:03

备案规则

  1. 企业如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需使用该证件备案,如未更换可使用营业执照
  2. 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3.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 境外注册域名无法备案
  5.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备案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 域名证书电子版
  5.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提示:

  1. 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
  2. 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http://beian.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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