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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企业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0-05-27 10:14:08

备案要求:

1、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2、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3、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4、境外注册的域名不能备案。

5、须填写真实的办公电话,管局会进行核实。

6、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7、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8、投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一项必须填写单位名称。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9、吉林地区教育和卫生对应的主管部门,所下发的前置审批文件若无编号,可以填写"无"。

10、办公电话需为本地座机;若无座机,需补充第三人手机号,并在备注补充办公电话为本单位***人号码。

备案所需资料(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域名证书电子版

5、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提示:

1、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

2、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http://beian.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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