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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业备案

最近更新时间:2024-04-22 11:05:55

备案要求:

1、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

2、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若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字号为*、字号为负责人名字。备案需要以单位名义备案,备案信息中"主办单位名称"处填写负责人姓名,核验单上"网站主办者名称"处填写负责人姓名,姓名后面备注(个体工商户),名称和备注中间要留有一定的空隙,没有公章的需在主体备注中说明。

4、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

5、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对比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6、根据管局规定,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网站,不可以多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7、企业的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和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必须是一个省份的。

备案所需资料(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域名证书电子版

5、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不填日期)

提示:

1、备案通过后,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

2、备案通过后,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并且做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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