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0-08-04 15:34:39
1.1 目的及依据:为了维护云市场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保障买卖平台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云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金山云云服务使用协议》、《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入驻云市场的所有服务商。在区域方面,本规范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交易产生的纠纷,涉及到此范围以外的争议,不适用本规范。
1.3 效力级别:本规范是构成《金山云云服务使用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是《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的下位规则,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以本规范的约定为准。
1.4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维护云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对于违反《云市场管理规范》的服务商,云市场将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情形对服务商进行处罚。
2.1金山云云市场:指由金山云搭建的中立的网络交易云市场,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可以通过金山云云市场向用户推广、销售服务商自己的产品,简称“云市场”。
2.2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经过金山云同意,接入并通过金山云云市场,向用户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服务商”。
2.3产品:指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独立开发或者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通过金山云云市场向用户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应用、云解决方案、开发工具、镜像、运维支持服务等,统称为“产品”。
2.4金山云云市场用户:指通过金山云云市场使用服务商提供的产品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为“用户”或“您”。
2.5 云市场店铺:是指服务商在云市场平台中展示产品、进行收费或免费售卖的虚拟场所,每家服务商入驻的同时都可获得店铺权限和店铺管理权限。简称为“店铺”。
2.6 平台费用:指金山云作为云市场的所有者及运营方,向入驻云市场的服务商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平台服务费等。
2.7 产品费用:指用户为购买、使用服务商的产品,而依照云市场规则支付的费用。
2.8 担保期:指用户在云市场购买第三方服务而享有的全额退款的保障时间。对于人工服务,自用户购买产品之日起至服务确认完成前的周期为其复议期,镜像服务、软件服务,自购买之日起至第5天,为担保期。
3.1 入驻条件:服务商入驻云市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 有效的金山云账号。
3.1.2 通过企业实名认证。
3.1.3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3.1.4 签署《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
3.1.5 缴纳保证金,根据金山云发布的保证金规范缴纳: 在服务商入驻后需要根据平台规则缴纳一定量的保证金。
3.1.6 凡要在云市场上架的产品,必须是运行在金山云资源之上或是与金山云产品使用较为紧密的配套工具,不得销售部署在其他品牌云资源上的产品。
3.1.7 金山云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4.1 产品上架:服务商在上架产品时,除需遵循《金山云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4.1.1 上架的产品必须安全、可行,必须经过金山云安全审核。
4.1.2 服务商必须具有上架的产品售卖或发布所需的全部资质。
4.1.3 上架的产品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4.2售后服务:服务商必须对其在云市场售卖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4.2.1 售后服务方式及时间:
4.2.2 服务承诺:在交易过程中,服务商应当按照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内容、服务商自行向用户作出的服务承诺等)向用户提供服务。
4.3 发票
4.3.1 云市场中所有出售的产品,按照出售给用户的价格,向用户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4.3.2 服务商可就金山云收取的平台服务费用,向金山云申请相应金额的发票。
4.4 禁止外部交易:服务商在与云市场平台用户交易过程中,不得引导用户在云市场之外进行交易:
4.4.1 服务商从云市场获取用户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线下交易的。
4.4.2 服务商引导用户线下交易,无论用户是否同意的,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4.4.3 用户引导服务商线下交易,服务商同意的,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4.4.4 服务商引导用户通过其他平台进行交易的,无论是否成功交易。
4.4.5 用户在续费购买服务商的产品时引导用户线下交易的。
4.5 禁止虚假交易:服务商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服务商服务销量或评分:
4.5.1 服务商引导用户购买产品或服务,之后对用户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而进行变相返现退款行为。
4.5.2 服务商服务商以买家身份或委托他人以买家身份购买自已的服务的行为。
4.5.3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4.6 禁止不正当竞争: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各种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6.1 服务商以买家用户身份购买同行服务后作出恶意评价。
4.6.2 恶意举报其他服务商,如提供伪证的举报行为。
4.6.3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行为。
5.1 担保期:如果产品在复议期内,服务商应保证购买该产品的用户享有“五天无理由退款”及“不满意全额退款”的权益。用户发起退款请求,服务商与用户进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不一致,金山云享有直接全价退还用户金额的权利。
(1)对于人工服务,自用户购买产品之日起至服务确认完成前的周期为其担保期。
(2)镜像服务、软件服务,自购买之日起至第5天,为担保期(如购买日为7.1日,则7.1 - 7.5日为担保期)。
(3)其他类别产品不支持退款。
5.2 担保期外退款:如产品超出复议期,用户发起退款请求,服务商与用户进行协商,将采用有偿退款方式,将未产生的资费退还给客户。同时服务商存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的,金山云有权直接退款给用户,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应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服务商未按期服务或服务中出现人为拖沓。
(2)服务商描述的产品功能及服务与实际不符。
(3)因服务能力或产品质量无法满足用户要求或无法履行服务。
(4)因服务商公司破产、倒闭、转型等导致的业务终止。
(5)预留联系电话、邮件、传真均无法联络到服务商。
(6)因用户原因需要终止后续未开展的服务。
5.3 如下原因服务商应全额退款:
(1)服务类产品由于服务质量造成客户损失,应予全额退款。
(2)服务商无法履行对用户承诺产品的交付时间、完整度等造成客户损失,应予全额退款。
(3)其他符合全额退款规定,但不限于以上条目。
5.4 退款金额:
5.4.1 人工服务服务产品: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至服务未确认完成前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如果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订单变更或终止,并使服务商端因此而产生资源损耗的,服务商可以与用户协商约定扣减部分费用作为补偿。对于已确认服务的商品,根据服务商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5.4.2 镜像服务、软件服务: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五天内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对于超过五天的订单,根据服务商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5.5 退款发票处理流程
在金山云市场的业务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款或其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销售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购买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退回销售方已开具的发票或向税局递交需销售方乙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双方约定具体按以下政策执行:
5.5.1 对于服务商直接向用户开具发票的情形,由服务商和用户约定开具红字发票及重新开票的处理,与金山云无关。
5.5.2 对于由金山云开具发票的情形(平台服务费发票),应按以下执行:
① 如果退票发生在发票开具当月且用户/服务商尚未进行税务认证抵扣的,用户/服务商退回发票即可。
② 如果用户/服务商已就该发票进行税务认证抵扣,或者退票时间已超过开票日期所在当月的,用户/服务商应向金山云提供开具红字发票的必要资料,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③ 对于金山云尚未开具发票或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给用户/服务商的退款申请,无需用户/服务商提供发票相关资料。
5.6 退款支付:
5.6.1 在交易完成(用户确认完成)后,发生的退款需求,由服务商根据协商结果直接退款给用户。
5.6.2 退款后,金山云与服务商已结算的部分,金山云将向服务商追回或在下一周期结算金额中扣除。
5.7 纠纷责任处理:
5.7.1 因服务商违反云市场管理规范现有或将来的产品退款规则,或因服务商自行设定的产品退款规则,引起用户投诉或者纠纷的,服务商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7.2 若服务商的退款规则与《云市场管理规范》现有或将来的产品退款规则不一致的,服务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金山云市场运营人员并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服务商应当在产品介绍页面以明显的方式提示用户注意,并按照服务商自己的承诺提供退款服务。
5.7.3 因服务商及其产品或任何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金山云免责,若给金山云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当赔偿金山云全部损失。
5.7.4 服务商理解并同意,若发生任何投诉或纠纷,金山云作为云市场的运营方,为维护云市场的秩序,有权根据投诉人的要求或者在金山云认为适当的时机介入处理。金山云在处理与服务商有关的投诉、纠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水平标准对服务商和投诉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依据材料作出判断依照本协议约定对服务商采取相应措施。
5.8 服务商关于用户退款的考评机制
对产品/服务原因(退款理由为:服务/产品不符合预期、服务商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差、未收到商品/服务)导致用户退款,且退款订单率超过1%的服务商,将取消其参加云市场营销活动资格,并需要服务商限期(三十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6.1 行为规范:服务商在云市场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6.1.1 信息真实有效:服务商提交或填写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不得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云市场平台报备。
6.1.2 安全保证:服务商不等擅自修改云产品安全配置;不得出现帐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主动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服务商已上架的产品进行在线更新发布前,须经过金山云安全审核。
6.1.3 服务过程专业有礼貌,不得辱骂、恐吓、威胁用户。
6.1.4 数据保密:服务商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收集非必要的信息,且收集的信息仅应用于服务。
6.1.5 版权合法:当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因为版权问题(包括金山云接到投诉或有合理理由判断的情况),被版权所有方追责,服务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权。
6.2 服务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服务商是金山集团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也不得使他人误以为服务商获得金山集团的认可或推荐。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1 服务商出现违规情形后,云市场按照附件《云市场服务商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依据相应的违规情形认定和处理流程,经认定属实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7.2 云市场对服务商进行独立的违规处罚,处罚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屏蔽、删除、限制发布、扣除保证金、查封账户等。
8.1 合作终止退出:协议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出现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时,服务商退出云市场。
8.2 主动退出:服务商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申请退出云市场。
8.3 清退:服务商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金山云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云市场永久查封账户,且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8.4 退出后业务处理:服务商退出时,对其与用户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处理:
8.4.1 购买该服务商的服务或产品的用户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全部执行全额退款操作。
8.4.2 服务商退出后云市场后,金山云对其已经售出的产品,仅支持用户对其中所包含的金山云自营部分的续费提交。
8.4.3 服务商退出后,其售出的云市场产品的相关售后服务,均由服务商自行与用户协商提供。
9.1 本规范于2020年03月01日生效。
9.2 云市场服务商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3 金山云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合作商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本管理规范做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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